索 引 号: D31-00-2021-0001 分 类: 主要职能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 2025-01-17 13:27:14
标 题: 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  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工作人员3人,主要职责如下:

  (一)惯例执行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在师市营造尊崇军人的良好环境发挥退役军人在师市履行职责使命,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中的作用。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落实退役军人留师市安置优惠优待政策促进退役军人留在师市,奉献基层。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五)组织落实移交师市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保障工作。

  (六)组织实施师市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规划政策;承担不宜继续服役的伤残军人相关工作;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纪念设施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査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拟订师市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承担退役军人信息统计、核查工作,负责师市退役军人工作信息化建设。

  (十一)承担师市双拥工作相关职责。

  (十二)完成师市党委、师市交办的其他任务。

  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一)师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协助做好军人行政关系、组织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推动退役军人流动党员纳入党的基层组织,配合组织部门做好教育管理;协助做好退役军人来信来访、接待管理、心理疏导、权益咨询、政策解答、法律服务以及涉退役军人舆情收集、引导等工作;协助做好军属、烈属、伤病残军人、带病返乡退役军人服务等事务性工作,协助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创业信息数据采集、资料管理、汇总分析等工作;负责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和政策咨询,协助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承办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招聘会、推介会就业论坛会等,搭建就业创业、困难军人军属帮扶援助平合。

  (二)团场、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的职责是:更加突出面对面、个性化、一对一服务退役军人,做好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送到每一个退役军人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