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D31-00-2021-0002 分 类: 主要职能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 2023-12-26 10:04:00
标 题: 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职能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职能

  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兵团党委决策部署以及师市党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师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九)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师市地质工作。

  (十)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

  (十二)根据授权,对团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师市党委、师市工作要求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

  (十三)负责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

  (十四)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

  (十五)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

  (十六)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

  (十七)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

  (十八)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

  (十九)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

  (二十)执行兵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措施,执行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组织实施林产品质量监

  督,落实林业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二十一)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二十二)组织编制师市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林业和草原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二十三)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师市级资金使用,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师市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师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二十四)履行本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二十五)完成师市党委、师市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六)完成兵团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七)职能转变。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落实中央、兵团和师市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强化顶层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师市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各类自然资源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二十八)有关职责分工。与师市生态环境局、水利局有关职责分工。师市水利局负责指导水资源保护及饮用水源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师市水资源保护规划。师市生态环境局对水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及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及结果公开工作。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师市水利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建立地下水监测数据资料共享机制和通报制度,实现地下水管理信息共享。

  姜洪:第五师双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

  办公室电话:0909-2296728

  李慧:第五师双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办公室电话:0909-2296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