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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D31-00-2021-0009 分 类: 主要职能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 2022-12-07 22:14:18
标 题: 第五师卫生健康委员会机构职能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第五师卫生健康委员会机构职能

​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师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师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组织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师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相关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慢性病和其他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及防治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师市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和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有关工作。

  (七)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指导医疗机构开展药品使用监测、药物临床应用及安全监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药害事件。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师市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指导师市计划生育协会、医学会的业务工作。

  (十二)负责提出并落实师市卫生健康系统党的建设规划,指导卫生健康系统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以及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工作,负责抓好卫生健康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工作。

  (十三)在师市党委的领导下,依据职责分工负责团场公立医院党建、人事、资产等管理和监督工作。

  (十四)履行本行业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

  (十五)完成师市党委、师市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健康兵团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职工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职工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落实国家、兵团和师市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研究提出师市人口发展计划。

  2.与师市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师市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师市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师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师市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贯彻落实国家药典,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师市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师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5.与师市应急管理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及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危险化学品监管方面职责分工。

  (1)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危险化学品毒性鉴定的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援工作。

  (2)师市公安局负责危险化学品公共安全管理。对购买剧毒化学品实施许可,对道路运输剧毒化学品实施许可;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安全管理;对危险化学品的处置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3)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有关部门许可证件,核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企业的营业执照,负责查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违法采购化学品的行为;负责对纳入生产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容器(不包括储存危险化学品固定式大型储罐)的产品质量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对纳入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4)师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处置的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组织危险化学品环境危害性鉴定和环境风险程度评估;负责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依据职责分工调查相关危险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环境事件,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环境监测。

  (5)师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权限内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装箱现场检查员等相关作业人员进行监督管理。

  (6)师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对经营危险化学品进行许可;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实施安全条件审查;对危险化学生产、储存、经营、处置的安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监督指导企业危险化学品登记。

  (7)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安全运行的行业管理职责。

  二、内设机构及联系方式

  为加强师市卫生健康工作的统筹与管理,本着因地制宜、扁平管理、高效适宜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效率,压实责任,结合师市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制定五师双河市卫健委及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工方案,方案如下:

  宁振华(党组书记、主任):主持卫健委党建与行政全盘工作。

  吴辉坤(党组成员、副主任〔援疆〕):分管医政医管。负责中医药、药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疗机构相关事宜、继续医学教育、医疗纠纷(事故鉴定)、招商引资、对口援疆。对接兵团医政医管处(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处、科技教育处)、规划与信息处、医改办(政策法规处)。

  龚永燕(党组成员、副主任):分管疫情防控、师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党建、组织人事,承担疫情防控综合组职能(公文流转、会务、督导、指挥部值班值守),统筹协调核酸检测、疫苗接种。承担师域内卫生健康行政监督工作(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对接兵团监督处、兵团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卫健委政务服务大厅。

  刘新权(党组成员,师市总医院院长):分管师域内各医疗机构。负责师域医共体改革工作。

  程贇(党组成员、疾控中心副主任):主持第五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盘工作,分管83团疾控中心、89团疾控中心。负责疾控体系改革。对接兵团疾病预防控制处、兵团疾控中心。

  杨素辉(师计划生育服务指导中心主任):分管综合办公室、师计划生育指导中心。负责落实办公室日常业务开展、信访案件接访督办、群众工作、统战、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信访维稳。负责师域内计划生育、老龄、红十字。对接兵团卫健委办公室、兵团人口监测家庭发展处、兵团红十字会、兵团计生协会。

  周志成(师疾控中心副处级干部〔借调〕):分管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负责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卫健系统项目申报与管理。对接兵团疾病预防控制处(卫生应急办、爱卫办)、保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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