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D31-0000-2021-0013 | 分 类: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备份 | ||
| 发文机关: | 发文日期: | 2021-02-01 11:47:21 | |||
| 标 题: | 第五师双河师市司法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 有效性: | |||
| 公开方式: | 公开时限: | 公开范围: | |||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编制了《第五师双河师市司法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师师市司法局政务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第五师双河市门户网站(http://www.xjshs.gov.cn/)或兵团政务服务网(http://zwfw.xjbt.gov.cn/?areaId=660500)上查阅《指南》,也可以到师师市司法局办公室查阅。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编制的《师市司法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信息公开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师市司法局办公室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
本机关受理点为师市司法局办公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
联系电话:0909-7679118
还将采用政府公报、报纸、微信公众号、便民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务信息产生后,师市司法局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师市司法局办公室申请获取。师市司法局办公室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
(一)受理机构
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师市司法局办公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
联系电话:0909-7679118
传真号码:0909-7679118
邮政编码:833408。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师市司法局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应填写《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信息公开网站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师市司法局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务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务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信息公开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师市司法局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1)师市司法局办公室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师市司法局掌握的政府信息,师市司法局办公室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部门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师市司法局办公室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师市司法局办公室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室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师市司法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也可向第五师双河市提起行政复议。
附件:第五师双河市司法局依申请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
公民 |
姓名 |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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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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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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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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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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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名 称 |
组织机构 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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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联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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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
联系人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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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内容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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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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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
获取信息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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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盘 □电子邮件 □纸张 |
□传真 □自行领取 □电子邮件 □快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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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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