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D31-0000-2022-0072 分 类: 经济运行数据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 2022-04-15 13:08:35
标 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二号)——地区人口情况 有效性:
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公开范围: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二号)——地区人口情况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区14个地、州、市及自治区直辖县级市(以下简称地、州、市)的常住人口[2]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在14个地、州、市中,人口超过200万人的地、州、市有5个,在100万人至200万人之间的地、州、市有3个,在50万人至100万人之间的地、州、市有4个,少于50万人的地、州、市有2个。其中,人口居前五位的地、州、市合计人口占全区人口比重为64.28%。(表2-1)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本公报中部分指标合计数与分项数有出入,主要是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均未作机械调整。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指各地、州、市的常住人口占全区常住人口的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