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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D31-00-2022-0004 分 类: 主要职能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 2023-12-26 10:00:06
标 题: 第五师双河市教育局机构职能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第五师双河市教育局机构职能

  ​一、主要职责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自治区及兵团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师市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提出教育事业发展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师团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指导师团各类学校(幼儿园)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完善权限范围内干部人事管理,主管教育培养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协助做好教师资格认定等工作。

  (四)协助相关部门编制师级教育经费和项目预算,规划实施并完善教育经费管理、资产管理;执行教育经费和学生资助的政策;指导并监管师团各类学校(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五)指导师团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建设和德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劳动实践教育、科学教育和信息技术教育,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国防教育和军训工作。

  (六)协助做好学校的安全稳定;督促应急和维稳措施的落实工作。

  (七)负责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负责高中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民办教育和培训机构工作。

  (八)协助继续教育的发展改革、学科设置和专业评估。

  (九)指导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及创业工作。

  (十)负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宣传、规范推广、普及应用等工作;负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社会学习、普及学习和再培养培训。

  (十一)负责师市教育督导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制定教育督导计划和评估方案,并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评估。

  (十二)负责师团各类学校(幼儿园)教材和中小学教辅用书的征订。

  (十三)负责教育受援及南疆支教工作。

  (十四)协助管理学历教育及其考试工作,统筹各类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五)协助科技部门做好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

  (十六)完成师市党委、师市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教育局设1个职能科室:

  (一)戴青(师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牵头主持局党委、行政工作。负责全面深化改革、统计、招商引资工作。

  (二)陈斌(师市教育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局长)

  负责纪检监察、维稳安全、意识形态、信访、统战民宗、局机关党支部、教育系统工会、教育关工委等工作。联系师市教育资助和后勤服务中心。

  (三)贾光昕(师市教育局党委委员、督学)

  负责教育督导、局办公室、中小学党建、组织人事、职称评审、考试招生,共青团(少先队)、妇联、老干等工作。临时分管财务、发展规划。联系师市考试服务中心。

  (四)陈宏伟(师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负责教育援疆、教育科研、教学质量监测、师资培训、中小学德育工作、法治教育、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南疆支教、信息技术装备、中小学生体育、艺术、劳动教育。联系师市教学研究和师资培训中心、师市教育技术装备和信息服务中心。

  (五)办公室(综合科)

  主要业务:负责文电、会务、接待、信息、档案、保密、新闻宣传、督查督办、行政执法等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教育团工委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教育规范性文件和有关政策措施。

  (六)师市教学研究和师资培训中心

  研究和指导中小学及幼儿园教育科研、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学科评价等,依据教育教学规律,组织教学活动和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承担教学评估和教学督导工作;负责教师培训和管理工作及选拔考评学科骨干教师和带头人,中小学德育、思政,法治教育,体育、艺术、劳动教育工作。承担语言文字工作、职称评审、南疆支教、兵地教育融合发展、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教育援疆、民办教育,高校毕业生就业,人事调动,人才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

  (七)师市教育资助和后勤服务中心

  负责教育资助服务工作;负责学校勤工俭学和后勤服务;负责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服务工作;负责教育基本建设工作;指导学校校服和保险工作;指导学校后勤条件装备和服务工作;指导学校综合实践基地建设工作。承担校园安全、卫生、教育系统工会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

  (八)师市教育技术装备和信息服务中心

  指导学校(幼儿园)教学条件装备及服务工作;指导学校(幼儿园)教育信息化建设、应用和推进工作;负责兵师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和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的应用和服务工作;指导网络信息安全工作;承办教师远程培训和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工作。承担维稳综治、国家安全,民兵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

  (九)师市考试服务中心

  负责组织中考、内初班、内高班考试、学业水平考试、高考、自学考试、特岗教师招聘及教师专业技能考试等;配合国家教育质量监测中心进行各级各类质量监测,并就结果进行评价和反馈。承担教育督导工作、学籍管理、征兵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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