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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D31-00-2022-0001 分 类: 主要职能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 2023-12-26 10:00:00
标 题: 师市办公室主要职能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师市办公室主要职能

​  一、秘书科

  1.负责起草、审核师市党委、师市文件、电报、总结、讲话、汇报等材料。

  2.负责审核以师市党委、师市和师市党委办公室、师市办公室名义发文的文稿。

  3.负责师市党委常委会、书记专题会和行政常务会、行政专题会组织协调、服务保障和会议纪要的整理印发工作。

  4.负责信息工作,为师市党委、师市提供信息服务;负责向兵团党委办公厅、兵团办公厅报送日常政务信息及重大紧急信息。

  5.负责师市党委督查工作.对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兵团党委文件和领导批示督办工作,根据文件要求报送贯彻落实情况;负责收集师市党委、师市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师市党委、师市的文件、会议以及师市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的督办落实工作。

  6.负责师市党委党内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报送和备案工作。

  7.负责对兵团党委、兵团,师市机关各部门、各团场有关征求意见建议的文稿提出意见建议,负责对师市机关各部门、各团场报送的报告、请示进行综合审核把关。

  8.负责师市党委、师市召开的各类会议和大型活动的方案审核、组织实施、协调联系、接待服务工作。

  9.完成师市领导、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909-2296631

  办公地点:第五师双河市银华路210号机关南楼

  二、综合科

  1.负责师市党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和师市外事工作委员会有关会议的组织协调和服务保障工作。

  2.负责师市党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师市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3.负责承接、分解、交办、督促落实双河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案、提案及意见。

  4.负责办公室组织人事、党风廉政建设、宣传、绩效考核、民族团结一家亲等日常事务工作。

  5.负责办公室室务会的组织协调、服务保障等工作。

  6.负责师市值班工作,检查指导师市各单位各部门值班值守工作。

  7.完成师市领导、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909-2296625

  办公地点:第五师双河市银华路210号机关南楼

  三、文书科

  1.负责上级文件接收。登记、传递、催办、保管、归档、销毁工作;负责没有隶属关系的单位文件接收、登记、传递、催办、保管、归档、销毁等工作;负责师市各单位各部门呈报师市党委、师市的报告、请示的接收、登记、传递和反馈工作;负责师市党委办公室、师市办公室印发的各类文书的登记、用印和收集整理、归档、销毁工作。

  2.负责师市党委、师市(含师市党委办公室、师市办公室)以及师市信访局、档案局、外事办等印章管理工作。

  3.负责师市档案法规建设、档案业务宏观管理、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协调指导工作,承担师市档案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师市档案馆的建设和监督指导工作,负责师市档案统计、档案宣传和档案信息化管理工作。

  4.完成师市领导,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909-2296603

  办公地点:第五师双河市银华路210号机关南楼

  四、信访科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指导师市信访工作。

  2.负责拟订师市信访工作政策,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的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分析信访信息,反映群众在信访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和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4.承办上级机关交办、领导批示和授权查处的信访案件,协助基层信访部门处理信访疑难案件。

  5.督促、检查和反馈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情况。

  6.处理师市领导信箱的各项工作,负责转办、交办,并将结果在领导信箱回复。

  7.处理职工群众网上信访事项,负责师市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指导师市信访系统信息化建设。

  8.协调处理群众集体越级上访和非正常上访,综合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

  9.检查师市的信访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组织经验交流,表彰先进,推动师市信访工作依法有序的开展。

  10.承担师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11.完成师市领导、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909-7696777

  办公地点:第五师双河市光明东路1

  四、后勤保障科

  1.负责师市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安全生产等工作。承担机关职工食堂、小车队、文印室、收发室的管理工作。

  2.负责师市办公室及所属单位的经费管理、集中核算、资产管理、财务报账、内勤保障等工作。

  3.负责对师市机关会议室的调度管理、会务、设备、通信等保障工作。

  4.负责国家、自治区、兵团、各省市和各师市领导来五师双河市的公务接待工作。

  5.负责师市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研究拟定相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工作。

  6.负责师市各级机关公务用车编制管理和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处置等工作。

  7.负责师市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指导各团场、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工作;负责师市机关师级干部周转住房的维修、管理;负责师市公有房产修缮项目的审核、实施。

  8.承担师市公共机构节能推进、指导、协调监督的具体工作,做好师市机关的爱国卫生管理等社会事务工作。

  9.完成师市领导、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909-2296826

  办公地点:第五师双河市银华路210号机关南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