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6月8日,受于新疆双桥果蔬有限公司的委托,新疆祥达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新疆双桥果蔬有限公司10000吨NFC果蔬汁生产加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新疆双桥果蔬有限公司10000吨NFC果蔬汁生产加工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双河经济技术开发区。
工程内容:本项目拟在一栋现有标准化厂房内新建一条10t/h,年加工产能10000吨的NFC葡萄汁生产线,厂房占地面积2955.95m,建筑面积3162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果汁生产线、综合仓库、辅助办公等。
二、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双桥果蔬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双河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朱孝先
联系电话:18997763066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新疆祥达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卡拉马云东街390号深圳城大厦8层05号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0991-4827240
电子邮箱:409667807@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新疆双桥果蔬有限公司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