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D31-0000-2023-0108 分 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 2023-01-13 17:24:33
标 题: 第五师双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第五师双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年,第五师双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兵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师市信息公开规定,编制第五师双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统计数据的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师市卫健委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结合卫生健康部门当前面临的形势,研究部署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严格对照医政医管、行政执法等部门职责任务,认真进行梳理分析,完善了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明确了该谁管、该谁做、管那些、做哪些、如何管、如何做等问题,进一步理顺了隶属关系、工作职责、工作范围将每项工作任务细化分工、责任到人。委派1名正式人员作为首席代表进驻大厅,卫健执法大队1名工作人员负责对接师市政务服务中心与大数据局相关工作,定期督促推进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二)加强新冠处置能力,保障康复者权益

  自新冠肺炎疫情以来,师市卫健委着力于加强医共体新冠肺炎处置能力,在新冠肺炎感染者救治过程中,全力保障高龄合并基础疾病等重症风险较高的感染者及时救治,最大可能降低重症率、病亡率。2022年师市感染新冠肺炎患者无重症、危重症及死亡病例。同时采取以下措施注重对新冠肺炎患者的人文关怀,依法维护新馆肺炎康复者的就业权益:一是要求定点医疗机构密切关注患者情绪变化,加强心理疏导,积极协调解决困难,减少患者焦虑,减轻患者康复后再就业的心理负担;二是严格做好信息保密工作,在对新冠肺炎感染患者在流行病学调查、集中隔离处置、救治过程中注重保护患者个人隐私,从源头阻绝新冠肺炎患者隐私泄露,保障患者合法权益,避免或减少对患者本人的不利影响;三是开展多种形式的新冠肺炎相关科普宣传最大限度消除对新冠肺炎病毒传播的误解,避免新冠肺炎康复者在社会生活中遭受“二次伤害”。

  (三)持续深化改革,推进简政放权

  一是积极开展事项梳理,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按照师市政务服务事项工作要求,动态调整部门权责清单345项,其中六类依申请事项总数44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16项、行政给付3项、行政确认9项、行政奖励14项、行政裁决1项、公共服务1项行政处罚241项、行政强制25项、行政检查35项。全部认领应领事项、完善信息要素,完善服务指南。二是注重发挥窗口效能,推进审批权力下放。调整进驻大厅政务服务和公共便民事项66项,全部实现网办,所有即办件在窗口受理、审查、决定、发证,提高事项即办率,其中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等全面实现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同步发放,行政审批效率较以往大幅提升。配合推动将群众企业办事急需、团场社区能承接的高频事项,逐步下放办理,从源头上方便群众。三是全面启用电子证照,推进电子证照应用。全面启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卫生许可证等电子证照。在执法检查领域,执法检查和日常行政管理工作中,可通过政务服务平台对相关机构和从业人员出示的电子证照进行核验,原则上不再要求出示相应的纸质证照。在其他领域,医疗卫生机构及相关企业、从业人员在市场经营活动和社会化生活等场景中,可出示卫生健康领域电子证照,由相关部门和单位通过政务服务平台核验其真实性和有效性。四是精简证明事项和纸质证照。梳理压减59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所需材料,采取容缺办理或免提交方式清理证明材料清单143项,对证明事项和相关证照,动态管理依法应当保留的证明事项和证照目录,通过“数据多跑路”,实现“群众少跑腿”。五是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围绕卫生健康领域高频服务事项,推动落实“我要办理卫生许可证”等服务事项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端)受理、一口出件。六是落实“互联网+医疗”的工作。为提高优质医疗服务资源辐射范围,通过建立公众号、微信群、电话、微信、智能语音、互联网远程会诊等方式实现健康知识和健康资源共享,有效解决社区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患者的健康问题。

  (四)加强放管结合,提升监管能效

  一是推行“互联网+监管”。截至2022年11月15日,我委共认领互联网+监管目录清单46项,目录清单子项362项,检查实施清单应编制数32项,动态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结合卫生监督工作实际对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的分类标注,合理制定监管计划,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二是推进师本级双随机工作常态化。利用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完成2022年师本级公共场所卫生和生活饮用水卫生双随机监督任务抽取,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有效提升了卫生监督执法效能。三是畅通群众监督评价通道。加强12345、96359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行管理,建立健全企业群众合理诉求解决机制,在本系统逐级建立联络员制度,完善受理、办理、反馈等流程,有效解决企业群众面临的实际困难问题,持续提升热线服务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3

0

0

0

0

0

5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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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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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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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卫生健康承接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事项多达477项,而且“互联网+政务服务”信息化程度高,工程量大,五师双河市卫健委现有人员少、无信息化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水平不高。卫生健康工作涉及行业多、法律法规多、工作流程复杂,负责“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人员政策掌握程度不够,业务水平亟待提高。

  下一步,师市卫健委将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系统操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熟悉系统操作流程。加强行业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为制定规范标准的审批事项奠定基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第五师双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