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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D31--2023-0014 分 类: 文字解读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 2023-05-31 13:44:00
标 题: 关于《关于做好第五师双河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关于做好第五师双河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2023年5月23日,第五师双河市印发了《关于做好第五师双河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通知》出台的背景

  按照《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2023年我国将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国务院、兵团相继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关于做好兵团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新兵发〔2023〕5号),对全国、兵团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做了部署安排。按照师市党委、师市部署,师市统计局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经广泛征求各部门、单位意见,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起草了《关于做好第五师双河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经师市同意印发实施。

  二、《通知》出台的依据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关于做好兵团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

  三、《通知》出台的目的

  为切实做好师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通知》明确了普查工作任务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师市各级普查机构职能职责,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强调各级各部门要从机构、人员、经费、场所等各方面确保师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顺利推进、圆满完成。

  四、《通知》出台的意义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将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全面调查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兵地融合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城乡建设、现代服务业、文旅融合等方面的新进展。通过本次普查工作,摸清师市经济社会发展“家底”,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师市发展新局面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五、《通知》的主要内容

  《通知》对师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明确了普查对象、普查内容和标准时点。

  普查对象是在师市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

  六、《通知》落实的具体措施

  本次普查调查内容增多、技术要求提高、工作量和实施难度加大,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师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原则,认真组织实施。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第五师双河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与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师市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二是形成部门合力。明确领导小组所有成员单位及各自职责分工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合力做好普查工作。三是压实属地责任要求各团场(镇)、明珠街道、双河经开区参照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按照兵团和师市的统一部署,做好本辖区的普查实施工作。四是加大保障力度。按现行经费渠道由兵团和师市各级共同负担,按照满足工作需要、厉行节约、确保普查顺利完成的原则,将普查经费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各级普查机构根据工作需要选优配齐普查人员,稳定经济普查工作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七、《通知》的工作要求

  一是坚持依法普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按照《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经济普查对象有义务接受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应当如实、按时填报经济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经济普查数据,应当按照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的要求,及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对在普查工作中的违纪违法等行为,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二是确保数据质量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数据质量检查核查完善普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和岗位责任制,坚决杜绝各种人为干预普查数据的行为采用有效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确保普查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和使用的安全。三是提高工作效能。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电子证照信息等在普查中的应用,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普查数据处理效能。四是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以及有关部门服务平台等宣传渠道作用,广泛深入宣传经济普查,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支持普查工作,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文件链接:

  关于做好第五师双河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