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机关设以下工作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人:周晓燕 联系电话:6442671
职责:1.党委、行政工作。2.机要保密工作。3.政策研究工作。4.档案、史志工作。5.机关事务工作。6.政务服务工作。7.完成团场党委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挂纪委办公室牌子)。负责人:朋·斯琴高娃 联系电话:6442683
职责:1.纪检监察工作。2.组织工作。3.宣传文化、体育和广电工作。4.网信工作。5.机构编制工作。6.工会工作。7.共青团工作。8.妇联工作。9.完成团场党委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人:李东 联系电话:6442117
职责:1.发展改革工作。2.应急管理工作。3.招商引资工作。4.项目建设工作。5.扶贫工作。6.市场监督管理工作。7.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8.工业和信息化工作。9.统计工作。10.商务工作。11.旅游工作。12.交通运输工作。13.水利工作。14.农业农村工作。15.工商联工作。16.科技科协工作。17.完成团场党委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人:巨彦明 联系电话:6442662
职责:1.综合治理工作。2.统战、民族宗教、侨务工作。3.信访工作。4.完成团场党委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人:巩雪龙 联系电话:6442680
职责: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2.民政工作。3.卫生和健康工作。4.残联工作。5.教育工作。6.退役军人服务工作。7.医疗保障工作。8.完成团场党委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财政所。负责人:朱鸿学 联系电话:6442645
职责: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2.负责编制团场年度预算、决算。3.负责组织和管理团场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4.落实国家惠农政策。5.负责团场培植财源工作。6.负责团场各项资金,严格预算管理。7.完成团场党委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武装部单设,不占团场机关编制。负责人:李少壮 联系电话:6442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