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兵团兴边富民行动项目管理办法》(兵兴组发〔2022〕1号)、《关于完善师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指导意见》(兵扶发〔2018〕4号)要求,师市党委统战部已对2024年各边境团场申报的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的科学性、合规性、可行性进行了论证,现将计划纳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库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3年11月16日-2023年11月30日。
项目库情况详见附表:附件-第五师双河市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库表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监督受理电话:0909-2296703
国家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通讯地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双河市民宗局
邮编:833401
附件-第五师双河市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库表.xls
第五师双河市兴边富民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