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将八十八团200MW绿色低碳光伏项目(一期100MW)、第五师双河市园区低碳转型示范项目按工作程序予以公示,公示期为8月6日至12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可以书面提出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如无异议,将正式纳入师市市场化并网项目清单,并同步上报兵团发改委后,请求纳入兵团市场化并网项目清单。
联系电话:0909-2296593
附件:第五师双河市2024年第一批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清单.docx
第五师双河市2024年第一批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清单(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