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兵团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预算的通知》(兵财农〔2024〕70号),兵团乡村振兴局、财政局《关于印发兵团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对兵团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进行公示,公示期从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15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第五师双河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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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双河市财政局
附件:
1.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预算的通知
2.以工代赈任务分配表、绩效目标表
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预算的通知(1).doc
以工代赈任务分配表、绩效目标表.xls
第五师双河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第五师双河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