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体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管辖范围:承担国土空间规划、测绘、矿产等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的行政执法。
(三)执法区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双河市所属辖区
(四)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10:00—14:00,16:00—20:00
冬令时10:00—14:00,15:30—19:30
(五)办公地址:第五师双河市银华路210号
(六)联系方式:0909-2296595
(七)投诉举报:0909-2296595
(八)执法事项:本指南适用于办理自然资源行政处罚案件,包括依法实施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没收等,详见执法事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