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依据
根据兵团市场监管局、教育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委和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兵团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结合师市实际,起草《第五师双河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送审稿)》。
二、起草过程
师市市场监管局于2023年7月12日完成《办法(初稿)》,形成师市《办法(征求意见稿)》。先后征求9个团场、师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意见建议并修改,7月18日在师市官网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建议并修改,最终形成《办法(送审稿)》,并经师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核。
三、主要内容
《办法(送审稿)》共十一章,三十九条。第一章“总则”,内容包含了制定办法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及工作原则。第二章“管理体制”,明确了师市食安委及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第三章至第八章明确了学校职责及学校食堂采购、食品贮存、食品加工、食堂供餐、从业人员管理的具体要求。第九章明确了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具体流程。第十章“监督与责任”,明确了违反管理办法的惩戒机制。第十一章“附则”,明确了办法执行时间。
文件链接:
第五师双河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