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方案》由总体要求、范围和类别、工作举措、保障措施等四部分组成,具体如下:
(一)总体要求。一是明确了指导思想。二是强调了培育“四上”企业的主要意义。三是提出了2024-2025年力争师市辖区净增“四上”企业53家的目标。2023年师市“四上”企业数量是137家,争取到2025年底师市“四上”企业数量达到190家以上。
(二)范围和类别。一是明确了《行动方案》适用的范围。二是说明了规上工业企业、规上服务业企业、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限上批零住餐企业的界定标准。
(三)工作举措。一是完善数据共享机制,建立“准四上”企业培育库。按照产业门类建立“准四上”企业培育名录库,建立健全双河税务局、师市市场监管局、工信局、商务局、住建局等部门数据共享机制,并对相应企业加强服务保障,实施动态监测。二是扩大政策激励机制,引导企业“上规稳规”。加大向上政策争取,用好师市本级财政产业发展引导资金,落实好师市奖励政策。三是加强重点要素保障,多措并举助企扶企。健全企业培育政策体系,加大金融保障、企业用工保障、项目建设保障,提高信用结果应用,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四是健全工作协同机制,服务高质量发展。主要是健全各级单位信息交换网络,做实“准四上”企业的摸底、培育、入统工作。同时,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新增“四上”企业情况纳入年终经济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考核体系。
(四)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开展跟踪指导。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四是强化奖励扶持。五是务实督查考核。
最后明确了《行动方案》的施行日期、有效时间和解释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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