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意见由总体要求、工作举措、保障措施以及附件等4个部分组成。
(一)总体要求。主要是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提出了到2024-2025年,师市立项争资争取到位各类财政资金达到50亿元以上,年均增幅不低于5%;师市招商引资实物量完成额达到75亿元以上,投资纳统额达到65亿元以上,落地亿元以上工业项目20个以上的工作目标,促做大经济总量的工作目标是力争国民生产总值年均增长8%以上。
(二)工作举措。一是通过精准把握政策,不断提升储备质效,狠抓项目谋划,做深做实项目前期,强化工作保障,密切衔接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推动立项争资取得新突破。二是通过建立健全体制机制,构建现代化招商引资体系,突出招商重点,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创新招商方式,多途径开展招商引资,全力推进招商引资实现新跨越。
(三)保障措施。主要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和强化督办考核。
(四)附件。共有《第五师双河市“立项争资”考核方案(试行)》、《第五师双河市2024年立项争资工作考评细则》、《第五师双河市招商引资考核方案》、《第五师双河市2024年招商引资工作考评细则》等4个附件。明确提出了“立项争资”和“招商引资”工作的考核原则、考核对象、考核内容、考核方式、考核程序、考核结果运用、奖励资金来源和用途、考核组织以及工作要求等内容,并具体细化了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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