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D31--2024-0056 | 分 类: | 师市政策 | ||
发文机关: | 发文日期: | 2024-08-16 12:14:17 | |||
标 题: | 关于成立师市根治欠薪专项工作组的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师市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根治欠薪工作的统筹协调,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关于成立兵团根治欠薪专项工作组的通知》(兵就劳发〔2024〕1号)中关于“各师市应参照兵团做法成立师市根治欠薪专项工作组”的要求,经师市同意,决定成立师市根治欠薪专项工作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组成员
组长:张璟
副组长:王勇师师市人社局
钟家权师市住建局
成员:李建超师市发改委
李建雄师市公安局
王振江师市司法局
郭玉星师市财政局
李燕师市人社局
田栋耒师市住建局
贾新豫师市交通运输局
苗承志师市水利局
杨志辉师市农业农村局
宋桂英师中级人民法院
冯艳师检察分院
黄伟城师市信访局
专项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师市人社局和住建局共同组成,办公室主任由李燕和田栋耒共同兼任。
二、主要任务
(一)在师市党委、师市领导下,负责与兵团就业促进和
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兵团根治欠薪专项工作组对接根治欠薪工作,承办兵团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兵团根治欠薪专项工作组、兵团人社局、兵团住建局关于根治欠薪相关工作,并以师市根治欠薪专项工作组名义安排部署工作。
(二)根据工作需要,由组长或其委托副组长不定期召开会议,贯彻落实根治欠薪工作相关制度,分析根治欠薪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措施,为师市党委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
(三)贯彻落实“管行业就要管欠薪”的工作要求,压实工程建设领域各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定期调度检查各成员单位工作情况,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工作职责落实落地。
(四)推动人社部门、住建部门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执法事项有效衔接、一体服务,形成人社、住建部门牵头抓总,各成员单位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五)指导各团场(园区)参照师市做法成立根治欠薪专项工作组,并对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
三、主要职责
(一)办公室主要职责。按照兵团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兵团根治欠薪专项工作组和师市有关根治欠薪工作安排部署,组织各成员单位及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开展各项工作。具体如下:
1.制度建设及法律法规宣传。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师市根治欠薪专项工作组年度工作规划、计划、要点等文件,组织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制度。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组织有关部门在辖区开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2.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根据兵团有关安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各成员单位和师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开展根治欠薪源头治理、“安薪”行动、冬季攻坚等专项行动。
3.组织开展年度考核工作。牵头组织迎接国家、兵团对师市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制定年度《考核方案及考核细则》,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对团场(园区)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
4.欠薪线索转办。对全国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及兵团人社局转办的各类欠薪线索,按照“管行业就要管欠薪”的要求,分别向行业主管部门转办核处。
5.实行联合惩戒。负责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查处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移交公安机关;负责将拒不履行行政处理、处罚案件交法院强制执行;负责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案例公示及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工作。
6.其他工作。负责兵团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兵团根治欠薪专项工作组、师市根治欠薪专项工作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成员单位职责。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管行业就要管欠薪”的工作要求,坚持源头治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标本兼治,结合成员部门有关工作职责,制定以下职责分工。
1.师市人社局职责:联合师市住建局履行根治欠薪专项工作组办公室牵头抓总、统筹协调职能,形成工作合力。持续健全制度体系,完善根治欠薪长效机制。制定年度考核方案,组织开展对团场(园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年度考核。牵头组织迎接国家、兵团对师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年度考核。指导开展根治欠薪源头治理、“安薪”行动、冬季攻坚等专项行动。
2.师市住建局职责:会同师市人社局做好根治欠薪专项工作组办公室相关任务。按照“管行业就要管欠薪”的工作要求,做好住建类工程建设项目根治欠薪工作。指导师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履行根治欠薪行政执法主体责任,抓好智慧工地平台、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劳动保障智慧监察系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的日常管理工作,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专户管理、保证金管理等根治欠薪各项制度,实现对工程建设项目全链条监管。
3.师市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等工程建设领域行业主管部门职责:按照“管行业就要管欠薪”的工作要求,做好本行业工程建设项目根治欠薪工作。对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等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由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督办,及时制止、纠正其违法行为。
4.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责: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管理,依法审查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对资金来源未落实的,不得批准可研报告。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托兵团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将行业主管部门归集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信息报上级主管部门予以公示。
5.师市财政局职责:负责政府投资资金的拨付管理,根据经批准的预算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政府投资资金。
6.师市公安局职责:依法受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强化案件侦办,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对编造虚假事实或者采取非法手段讨要农民工工资的,依法予以处理。
7.师市司法局职责:指导有关单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加大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将农民工列为法律援助重点对象,提供便捷法律援助,督促公共法律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相关诉讼、咨询、调解工作,并依法为请求支付工资的农民工提供便捷的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8.师中级人民法院职责:健全涉欠薪案件绿色通道,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确保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和工资保证金不得因支付农民工工资以外的原因被查封、冻结或者划拨。依法审慎精准适用民事强制措施,加大对规避、抗拒执行行为惩戒力度,维护农民工胜诉权益。
9.师检察分院职责:支持农民工依法起诉讨薪,加强涉农民工讨薪案件生效裁判、执行的检察监督。
10.师市信访局职责:负责农民工工资拖欠信访问题接待办理工作。协调督促有关责任单位做好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等工作。
(三)执法机构职责。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师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履行原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工作(包括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具体如下:
1.执法检查工作。师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依据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开展日常巡视检查、专项检查、企业劳动用工年审等执法检查工作,主动行使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检查权,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工作开展情况。承办师市根治欠薪专项工作组安排的根治欠薪源头治理、“安薪”行动、冬季攻坚等专项行动具体工作。
2.行政处理和行政处罚。师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依据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立案查处,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和行政处罚。
3.案件线索办理。师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负责接待受理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行为的投诉举报来电来访等。核处兵团12333、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含国务院“互联网督察”、部长信箱、中国政府网网民留言)、信访通报、维稳要情快报、网络舆情等涉及住建领域的欠薪线索。妥善处理因欠薪引发的越级访。
4.平台管理工作。师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抓好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劳动保障智慧监察系统使用工作。负责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预警信息处置工作和劳资专管员等使用人员培训工作。将劳动保障监察全部协调案件和立案案件通过劳动保障智慧监察系统办理,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
5.统计报表工作。师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向师市根治欠薪专项工作组办公室填报国家《劳动保障监察违法案件情况》《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果情况》《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建设情况》以及兵团专项行动各项报表。师市根治欠薪专项工作组办公室按要求将相关统计报表报兵团根治欠薪专项工作组办公室。
第五师双河市办公室
2024年8月15日
政策文件解读跳转链接:http://www.xjshs.gov.cn/xxgk-show-126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