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D31-00-2025-0278 分 类: 人力资源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 2025-03-11 18:57:06
标 题: 双河市兴城水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市场化选聘人员公告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双河市兴城水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市场化选聘人员公告

  双河市兴城水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7月8日正式成立(性质为国有企业),公司注册资本17500万元。公司主要承担师市重大水利工程项目法人职责,负责师市重大水利工程的建设、运营、管理和维护工作;经营范围主要有水利工程开发投资、水利建设管理咨询等。

  公司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化公开招聘以下人员:招聘基层水管所配水员6名。

  一、选聘原则

  (一)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三)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四)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

  二、基层水管所配水员6名。

  任职条件:

  (1身体健康,政治素质好、作风务实、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能吃苦耐劳、服从管理

  (2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40周岁及以下

  (3能服从基层水管所的管理责任心强,有一定的学习能力,从事过水利行业或工程类方面工作的优先。

  (4)能独立完成基层水管所安排的配水工作

  (5)中共党员、退役军人、水利工程专业、应届毕业生优先聘用。

  (二)报名范围: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时间为2025311——2025年3月16日

  报名方式:符合条件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及相应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等一并打包以附件形式发送至3539529647@qq.com,附件命名格式为“应聘某某岗位+姓名”,请务必按规定格式填写,否则简历不予收取。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与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正在受纪检监察机构立案审查调查或者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国企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5.不符合招聘岗位基本条件要求的。

  6、原工作单位不同意解除劳动(聘用)关系的。

  四、资格审查与简历筛选

  按照岗位任职条件进行简历筛选,确定进入考核面试人员名单,并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将不另行通知。

  五、考核面试

  按要求开展相关考核面试,考核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和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确定拟聘候选人。

  1.对拟聘候选人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等情况。

  2.通知拟聘候选人进行健康体检。

  3.体检结果按照有关规定不合格、考察不适合或放弃考察、体检等情形的应聘人员不予录用,按照考核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人员。

  七、录用

  经研究决定拟录人员。对拟录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的,履行相关聘用手续。

  八、薪酬待遇

  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缴纳五险一金,具体按照公司绩效考核办法确定,社保及福利待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九、工作地点

  双河市调水中心大楼一楼

  十、应聘须知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过程,应聘人员对本人填报的信息及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不符合公开招聘条件并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应聘人员须在招聘期间保持本人手机畅通。对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因应聘人员通信不畅通造成的后果,公司不承担责任。

  (三)应聘人员须服从对其工作岗位的统一调剂和安排,如不服从安排视为自动放弃。

  (四)咨询电话:0909-7692990邮箱:3539529647@qq.com

  (五)本次公开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双河市兴城水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双河市兴城水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聘人员申请表

   水管部门任职条件2025.3.11.docx

   兴城水利报名表.docx

  双河市兴城水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25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