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编制本预案。
二、编制过程
第五师双河市生态环境局对《第五师双河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师市办发〔2020〕61号)进行修订。预案前期编制工作中与师市有关部门及团场(镇)、园区相关人员进行沟通,预案编制完成后,师市生态环境局向各团场、师市相关部门、双河经开区、明珠街道办事处、博州生态环境局等单位征求了意见。后期组织相关专家对预案进行评审,根据专家意见对预案进行修改完善,完善后的预案经师市行政常务会2024年第12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5年1月17日发布并实施。
三、主要内容
预案由10部分19个附件组成。
第一部分为总则,包括预案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事件分类、适用范围、事件分级、预案体系等。第二部分为环境风险企业情况,包括五师辖区内的企业现状。第三部分为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包括了应急组组织体系、应急领导机构与职责分工、应急工作组成与职责。第四部分为环境风险监测预警,包括实行分级分类动态管理。第五部分为应急响应措施,包括先期处置、分级响应、响应升级与兵地联动、应急终止等。第六部分为信息报告与通报,明确报送主体、程序和报送时限。第七部分为后期工作,包括善后处置、损害评估、事件责任的调查和总结评估。第八部分为应急保障,包括预案实施的保障体系,应急准备、队伍保障、物资保障、资金保障等。第九部分为监督管理,包括了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奖励与责任、监督检查等内容。第十部分为预案管理,包括对预案的管理与更新,解释部门和实施时间。
附件主要包括了指挥部组成部门与职责划分,团场(镇)与园区应急负责人员的联系电话,相关地方政府等相关负责人的联络方式,应急专家联络方式。污染物应急处置技术、应急响应流程及规定、应急物资清单等信息。
政策文件跳转链接:http://www.xjshs.gov.cn/xxgk-show-142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