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机关设以下工作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人:王凤全 联系电话:6442671
职责:1.党委、行政工作。2.机要保密工作。3.政策研究工作。4.档案、史志工作。5.机关事务工作。6.政务服务工作。7.完成团场党委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人:朋·斯琴高娃 联系电话:6442683
职责:1.组织工作。2.宣传文化、体育和广电工作。3.网信工作。4.机构编制工作。5.工会工作。6.共青团工作。7.妇联工作。8.完成团场党委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人:马云海 联系电话:6442676
职责:1.发展改革工作。2.应急管理工作。3.招商引资工作。4.项目建设工作。5.扶贫工作。6.市场监督管理工作。7.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8.工业和信息化工作。9.统计工作。10.商务工作。11.旅游工作。12.交通运输工作。13.水利工作。14.农业农村工作。15.工商联工作。16.科技科协工作。17.完成团场党委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平安法治建设办公室。负责人:李艳博 联系电话:6442729
职责:1.综合治理工作。2.统战、民族宗教、侨务工作。3.信访工作。4.完成团场党委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财政所。负责人:朱鸿学 联系电话:6442645
职责: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2.负责编制团场年度预算、决算。3.负责组织和管理团场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4.落实国家惠农政策。5.负责团场培植财源工作。6.负责团场各项资金,严格预算管理。7.完成团场党委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武装部单设,不占团场机关编制。负责人:巨彦明 联系电话:6442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