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师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师市办发〔2022〕39号)等文件要求,师市爱卫办结合实际起草了《第五师双河市爱国卫生监管长效机制实施意见》等4份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详见下方附件)。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3月15日前反馈至公告邮箱,逾期不反馈视同无修改意见。
联系人:魏敏,联系电话:0909-2296802,邮箱:78918632@qq.com。
附件:
附件1.关于印发《双河市爱国卫生监管长效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docx
附件2.师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docx
附件3.双河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问责实施办法.docx
附件4.双河市城市管理“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doc
第五师双河市爱国卫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