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22号),兵团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团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兵乡振发﹝2022﹞3号),兵团乡村振兴局、财政局《关于印发兵团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3月18日经团场提取审核、师市论证审定,共从项目库中提取2024年计划实施项目2个,计划总投资1401万元。分别为第五师90团1500吨气调式冷库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700万元;第五师91团辣椒育苗基地基础设施项目计划总投资701万元(详见附件)。
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3月19日至2024年3月29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第五师双河市乡村振兴局
监督受理电话:0909-2296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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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师双河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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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团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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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通讯地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双河市-第五师双河市
光明路邮政大厦(第五师双河市乡村振兴局)
附件:
1.第五师双河市2024年兵团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计划表
2.第五师90团1500吨气调式冷库建设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3.第五师91团辣椒育苗基地基础设施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附件1:第五师双河市2024年兵团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计划表.xls
附件2:第五师90团1500吨气调式冷库建设项目(绩效目表申报表).doc
附件3:第五师91团辣椒育苗基地基础设施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doc
第五师双河市乡村振兴局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