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第五师双河市支小支农贷款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师市财发〔2024〕38号)要求,经贷款主体申请,经办银行、团(经开区)、师市财政局审核,现将师市第二批次贴息主体及贴息金额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4日-20日,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如有疑问,请向第五师双河市财政局反映。
联系电话:0909-2296556。
附件:第二批次支小支农贷款贴息名单
博乐国民村镇银行支小支农贷款贴息名单.xls
博乐农商银行支小支农贷款贴息名单.xls
工商银行双河支行支小支农贷款贴息名单.xls
建设银行双河支行支小支农贷款贴息名单.xls
精河县信用联社支小支农贷款贴息名单.xls
农业银行双河兵团分行支小支农贷款贴息名单.xls
中国银行双河支行支小支农贷款贴息名单.xls
邮政储蓄银行支小支农贷款贴息名单.xls
第五师双河市财政局
2024年11月14日